為求台灣的洗防反恐制度能與世界接軌,降低成為洗錢和資恐溫床的風險,及通過今年11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的相互評鑑,避免被評為洗錢防制打擊資恐有缺失而須加強追蹤,造成國家企業人民的重大損失,公私部門無不卯足全力完備相關法令、進行相關風險評估,及建立風險控管機制。在開過無數各類大小型會議,舉辦過不計其數的教育訓練,動員所有可利用的人力物力,我國防制洗錢打擊資恐的機制,已達一定水平與規模。
在此過程中,政府機關、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,重新學習了國際洗防反恐標準、建立重視洗防反恐的觀念,並完成了首次國家風險評估。從今年8月底選出受評鑑對象,到11月的實地評鑑前,將進入最後衝刺的準備階段,為了國家的榮譽及利益,相關單位和人員所承受的壓力,不可謂不大矣。
或有觀望是否會被選為受評鑑對象,或有認為在今年年底評鑑過後警報即會解除,但須意識到,相關洗防與反恐的國際標準已納入我國法令,且參酌法務部7月19日公告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,金融機構和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,應依洗錢及資恐風險及業務規模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,加上金管會要求強化法遵功能,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列為監理重點,並提高裁罰強度,業者切莫掉以輕心。